所得稅繳不出來怎麼辦?
每年都要面臨一次的所得稅繳納,常常金額一出來讓人措手不及,更不用提近期可能要有其他大額支出,其實有幾種方式可以緩解稅務的壓力,讓你每年遇到都能夠順利過關,避免所得稅繳不出來的逾期滯納金與強制扣押的慘案發生。

關注銀行在繳稅季的貸款優惠利率
簡單來說,每年的報稅季來臨時國內各大銀行都會推出類似「繳稅貸款」的優惠利率方案,雖然按時繳稅並不會直接影響到你的信用報告,兩者沒有關聯,但是,
所得稅得申報是可以作證你個人的收入,或是公司的收入狀況,相較於不須繳納所得稅者,財務更加透明,收入也較多。
好處 | 說明 |
|---|---|
證明收入來源 | 所得稅申報資料可佐證個人或公司的收入。 |
提升銀行信任度 | 按時申報、繳納所得稅,代表財務狀況較透明。 |
有機會提高貸款額度 | 報稅所得越高且穩定,可負擔能力越強,銀行可能願意核准較高的貸款額度。 |
有助爭取較佳利率 | 收入穩定、財務條件佳的申請人,部分銀行可能提供較優惠的貸款利率。 |
以下我們整理出各大銀行推出的繳稅季貸款,可以優先選擇有在往來的銀行先進行諮詢,以爭取較快的速度拿到資金!
銀行 | 方案特色 | 利率特色 | 最長期數 | 適合對象 |
|---|---|---|---|---|
每年報稅季推出「繳稅貸」專案,可全程線上申請 | 首期優惠利率最低 0.01% 起 | 最長 10 年 | 希望拉長還款期限、降低每月負擔者 | |
提供「所得稅信貸」專案,可搭配 Richart 進行數位申辦 | 依個人條件核定 | 最長約 7 年 | 已有台新往來、希望快速申貸者 | |
提供較優惠的開辦費及利率方案 | 依活動及個人條件核定 | 最長約 7 年 | 偏好公股銀行的借款人 | |
每年推出繳稅信貸活動,可線上試算及申辦 | 報稅季提供首期優惠利率 | 最長約 7 年 | 需要快速取得繳稅資金者 |
針對繳稅季的貸款,可以這樣理解:
- 本質還是「信用貸款」,但是在報稅季期間比較有優惠利率或活動。
- 由於是無抵押貸款,因此還是受到負債比22倍的限制喔!
- 可以在這段期間多加留意銀行提供的開辦費減免、現金回饋或手續費優惠。

採取信用卡分期繳稅
利用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其實是目前最為普及的管道之一。
- 先確認所得稅金額與信用卡可用額度:
在申請前,可以先確認自己信用卡的額度「還剩下多少、夠不夠繳稅」,如果不夠可以申請臨時調高額度。 - 現在不管是電話撥打客服、App線上操作還是臨櫃辦理都可以辦臨時調高額度。
- 請注意,只有原本的額度可以申請分期,臨時調高的額度一般是不能辦理的!
而以下情況則不建議,或是無法辦理臨時調高額度:
- 如果你有循環利息、遲繳紀錄一般可能不會通過。
- 如果你卡的額度本身不高,想要多張調高額度,一般也不建議,除了會因為過度使用信用卡造成信用受損,未來還款也較難以管理。
特殊身分辦延期或分期
中華民國財政部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26 條的規定,經濟弱勢者、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申請免息延期或分期繳納機制。
- 天災、事變及不可抗力事由:指風災、水災、震災、火災、土石流、海嘯、重大瘟疫等非人力所能抗拒之事件。納稅義務人須檢附災害損失證明、減班休息或資遣證明等相關文件。
- 經濟弱勢者:專指依《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領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之納稅義務人。
要特別留意,辦理延期與分期,必須於「應納稅款規定繳納期間內」(即法定報稅季截止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逾期提出將不予受理。
所得稅逾期會怎樣?不同時間點的影響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27 條之規定,凡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若對任何一期應納稅款未按期繳納,稅捐稽徵機關應於該期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 3 日內,就未繳清之「餘額稅款」,一次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限 10 日內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將直接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逾期天數區間 | 滯納金加徵比例 | 實務範例說明(以5/31截止日為例) |
1 至 3 天 | 0% (免予加徵) | 6 月 1 日至 6 月 3 日繳納者,免加徵滯納金。 |
4 至 6 天 | 1% | 6 月 4 日至 6 月 6 日繳納者,加徵應納稅額之 1%。 |
7 至 9 天 | 2% | 6 月 7 日至 6 月 9 日繳納者,加徵應納稅額之 2%。 |
10 至 12 天 | 3% | 6 月 10 日至 6 月 12 日繳納者,加徵應納稅額之 3%。 |
13 至 15 天 | 4% | 依此類推。 |
28 至 30 天 | 9% | 逾期第 28 天至第 30 天繳納者,加徵 9%。 |
31 天(含)以上 | 10% (達上限) | 逾期第 31 天起,滯納金達到最高上限 10%。 |
所得稅逾期3天內
在這個階段雖然已經算逾期,但基於簡政便民及行政合理性,稅捐稽徵機關將這幾天視為「不加徵滯納金之寬限期」,繳款的方式也很方便,完全不必擔心要請假親臨國稅局一趟,因此如果你的所得稅期限尚未到者,不用懷疑請快去以下地點繳款!
- 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之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以現金或票據繳納(注意:郵局目前已不再代收稅款)。
- 四大便利商店:若應納稅額在新台幣 3 萬元以下,持印有條碼之繳款書,可直接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 等超商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電子支付工具完成繳納。
- 自動化與線上繳稅平台:可利用 ATM 自動櫃員機、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tax)、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或使用行動支付 App 掃描繳款書上之 QR-Code 進行即時扣款繳稅。
所得稅逾期第4天起
逾期第 4 天起將開始依法加徵「滯納金」,網路、便利商店、ATM 等便利繳稅管道將全數關閉,納稅義務人僅能攜帶繳款書親自前往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臨櫃以現金或票據補繳。
所得稅逾期第31天後
當逾期天數達到 30 日,滯納金的累積金額將達到法定上限,即應納本稅之 10%。
雖然滯納金不再增加,但政府也可能進行「強制執行程序」。
- 移送行政執行可能性
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規定,編造欠稅清冊並正式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強制執行」。此時,案件性質已由「欠稅行政催告」升格為「司法行政強制處分」,國家將動用公權力強制追索債權。 - 財產查封、扣薪等
一旦案件進入行政執行署分署之執行程序,執行人員將依據《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之規定,對欠稅人名下財產實施以下強制處分。
不繳所得稅後果
放任所得稅單過期,又不採取任何補救措施,影響到的範圍很廣,從日常生計、資產保全、到信用評分與長期財務規劃都會造成全面性的衝擊。
欠稅後果 | 說明 |
|---|---|
帳戶存款遭扣押 | 銀行存款可能直接被扣繳欠稅。 |
薪資遭扣押 | 每月部分薪資可能被強制扣繳。 |
財產遭查封拍賣 | 車輛、房屋、土地等資產可能遭查封拍賣。 |
限制出境 | 嚴重欠稅者可能遭限制出境,甚至面臨其他行政執行措施。 |
產生滯納金及利息
逾期不繳最直接的就是滯納金加上利息的雙重懲罰,在複利與罰金的加乘下,久久未處理的所得稅負擔只會更加沉重。
在這裡也提醒未依規定申報所得稅者,若經舉報或查證,除了逾期「繳納」會加徵滯納金外,也會有逃漏稅罰則的疑慮:
凡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經國稅局調查發現有依規定應課稅之所得額,除須補繳稅款外,還將被處以所漏稅額 3 倍以下 的罰鍰;若屬已辦理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則處以所漏稅額 2 倍以下 之罰鍰。
行政執行費用負擔
當欠稅超過 30 日,稅務案件一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除了稅金與罰金,還必須額外承擔一筆隨著執行程序產生的「執行必要費用」,這些項目包含:
- 傳繳郵資
- 扣押存款手續費
- 拍賣估價費
- 地政指界費
- 測量費
原本可能僅欠繳 1 萬元的所得稅,但在行政執行程序終結後,還因此累加了數千元的郵資、鑑價、手續費用,最後實際必須支付的金額可能大幅上升。

因此政府也呼籲民眾,民眾收到執行分署寄發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切勿置之不理,儘速在通知的期限內與執行分署聯繫,並繳清稅額,以避免日後被扣存款、扣薪資或財產被查封、拍賣等情事 ,進而影響個人信譽,還要負擔執行必要費用。
銀行帳戶、薪資或財產可能遭強制執行
如有欠稅卻沒有收到稅單的情況,很多人以為沒有親自簽收就不算,實際上只要稅單依法送達至納稅義務人之住所,即使是由社區管理委員會管理員代收,或因家中無人而寄存在郵局並留下招領通知,均在法律上視為「合法送達」,法律效力完全不受本人是否親自簽收影響。
而依法,稅捐機關催繳後仍未繳納者,執行機關可能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強制執行項目 | 說明 |
|---|---|
銀行帳戶扣押 | 扣押銀行或郵局存款,並用於清償欠稅、滯納金及相關費用。 |
薪資扣押 | 通知雇主依法扣押部分薪資,按月清償欠稅。 |
財產查封拍賣 | 查封名下汽車、機車、土地、房屋等財產,必要時依法拍賣抵繳欠稅。 |
長期欠稅可能影響信用
在聯徵報告中,未繳納所得稅屬於「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的強制執行紀錄」,一旦通報送交中華民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簡稱聯徵中心),會註記在個人信用報告的「重大信用事件」欄位中,並且不是繳納完紀錄就會消失,而是會視不良紀錄的嚴重程度,面臨不同的揭露期限!
不管如何,所得稅繳不出來時,有各種不同的方式供大家參考,最重要的事情還是在於不要逃避,審慎解決資金困難,才能夠避免利息與滯納金。